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辦理貪污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23
二十三、對於貪污案件檢舉人之獎勵及保護,應確實依照「獎勵保護檢舉
        貪污瀆職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民國 90 年 11 月 23 日修正
23
二十三  對於貪污案件檢舉人之獎勵及保護,應確實依照「獎勵保護檢舉
        貪污瀆職辦法」之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