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條訊問,應出以懇切態度耐心為之,並以一次訊畢為原則,如非有必要 ,不宜再度傳訊,以減少對被害人之二度傷害。對於智障被害人,尤應體 察其陳述能力不及常人,應給與充分陳述之機會,詳細調查。
(訊問之態度) 前條訊問,應出以懇切態度耐心為之,並以一次訊畢為原則,如非有必要 ,不宜再度傳訊,以減少對被害人之二度傷害。對於智障被害人,尤應體 察其陳述能力不及常人,應給與充分陳述之機會,詳細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