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受理執行單位經審查合於規定後,應即調配作業次序及方式,並以執 行通知單 (格式如附件二及三) 通知電信或郵政機關 (構) ,作業時 間及方式另通知聲請機關。
受理執行單位經審查合於規定後,應即調配作業次序及方式,並以執行通 知單 (格式如附件二及三) 通知電信或郵政機關 (構) ,作業時間及方式 另通知聲請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