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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檢察官守則 7
七   (檢察一體) 
    檢察官應遵守檢察一體之原則,服從檢察總長、上級檢察長及所屬檢
    察長之指揮監督。
民國 92 年 08 月 15 日修正
7
七   (檢察一體) 
    檢察官應遵守檢察一體之原則,服從檢察總長、上級檢察長及所屬檢
    察長之指揮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