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檢察官守則 14
十四 (禁止參加政治活動) 檢察官不得參加任何政治團體之活動。
民國 92 年 08 月 15 日修正
14
十四 (禁止參加政治活動) 檢察官不得參加任何政治團體之活動。
民國 85 年 06 月 24 日訂定
6
六 檢察官不得參加任何政治團體之活動,或從事足以影響司法尊嚴之事 務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