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言論謹慎) 檢察官不得以私人或機關代表名義,任意公開發表有關職務之不當言 論,致損及機關聲譽及檢察官形象。
十 (言論謹慎) 檢察官不得以私人或機關代表名義,任意公開發表有關職務之不當 言論,致損及機關聲譽及檢察官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