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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機關辦理國家安全法施行後刑事案件應行注意事項 5
五、依前點規定移送該管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者,應適用刑事訴訟法規辦理
    。
民國 85 年 04 月 18 日修正
7
七  依前項規定移送該管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者,應適用刑事訴訟法規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