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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機關偵辦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刑事案件獎懲辦法 第 7 條
檢察機關依本辦法陳報獎勵或懲處,應檢同具體事蹟及相關資料。
民國 85 年 02 月 07 日訂定
第 7 條
檢察機關依本辦法陳報獎勵或懲處,應檢同具體事蹟及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