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三 刑事偵查及執行案件進行期限檢查表,應由承辦書記官按照案件 進行程度,逐欄填寫 (格式四) ,並由承辦檢察官或主任檢察官 負責審核。 (備 註:格式四請參閱法務部公報第 184 期 32 頁)
四十三 刑事偵查及執行案件進行期限檢查表,應由承辦書記官按照案件 進行程度,逐欄填寫 (格式四) ,並由承辦檢察官或主任檢察官 負責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