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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檢察署辦案期限規則 第 32 條
第七條至第九條、第十二條之規定,於檢察官參與民事及非訟事件準用之
。
民國 81 年 10 月 30 日修正
第 32 條
  第七條至第九條、第十二條之規定,於檢察官參與民事及非訟事件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