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本條例規定提高罰金罰鍰之法律及其倍數,由主管院定之。
依本條例規定提高罰金罰鍰之法律及其倍數,由主管院定均。
本條例修正前所為處罰之裁判,於本條例修正後,其易科罰金、易服勞役依原確定裁判所 諭知之標準折算;其違警罰鍰之易處拘留依原裁決時之標準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