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到請求引渡之案件後,應將請求引渡之事實證據,告知被請求引渡 人,並命被請求引渡人於告知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答辯書。
(法院之處置) 法院刑庭收到請求引渡之案件後,應將請求引渡之事實證據,告知被請求 引渡人,並命被請求引渡人於告知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答辯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