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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辦理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法律事務實施要點 7
七 法務部得在司法官訓練所舉辦法制講習會,召集借調及兼職檢察官參 加。
民國 79 年 09 月 14 日訂定
7
七 法務部得在司法官訓練所舉辦法制講習會,召集借調及兼職檢察官參 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