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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律師法施行細則 第 1 條
本細則依律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民國 91 年 06 月 10 日修正
第 1 條
本細則依律師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民國 82 年 05 月 19 日修正
第 1 條
  本細則依律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