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委員會之經費,應由鄉、鎮、市公所就實際需要,編入鄉、鎮、市自 治預算。但法院裁定移付調解事件之經費,由法院負擔。 為加強調解業務之推展,內政部、法務部及縣政府得按各鄉、鎮、市調解 委員會之績效,編列預算予以獎勵。
調解委員會之經費,應由鄉、鎮、市公所就實際需要,編入鄉、鎮、市自 治預算。 為加強調解業務之推展,中央、直轄市及縣 (市) 主管機關得按各鄉、鎮 、市調解委員會之實際需要,予以補助。
調解委員會之經費,應由鄉、鎮、市公所就實際需要,編入鄉、鎮、市自治預算。 為加強調解業務之推展,中央、省(市)及縣(市)主管機關得按各鄉、鎮、市調解委員 會之實際需要,予以補助。
調解委員會之經費,應由鄉、鎮、市公所就實際需要,編入鄉、鎮、市自治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