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法律或其他各業專門知識或經驗,信望素孚之公正人士,具備下列資 格之一者,得為仲裁人︰ 一、曾任實任推事、法官或檢察官者。 二、曾執行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或其他與商務有關之專門職業人 員業務五年以上者。 三、曾任國內、外仲裁機構仲裁事件之仲裁人者。 四、曾任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以上職務五年以上者。 五、具有特殊領域之專門知識或技術,並在該特殊領域服務五年以上者。
具有法律或其他各業專門知識或經驗,信望素孚之公正人士,具備下列資 格之一者,得為仲裁人︰ 一 曾任實任推事、法官或檢察官者。 二 曾執行律師、會計師、建築師、技師或其他與商務有關之專門職業人 員業務五年以上者。 三 曾任國內、外仲裁機構仲裁事件之仲裁人者。 四 曾任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助理教授以上職務五年以上者。 五 具有特殊領域之專門知識或技術,並在該特殊領域服務五年以上者。
商務仲裁協會,得由各級商業、工業團體組織或聯合設立之,負責登記仲裁人,辦理仲裁 事件。 具有法律或各業專門知識,信望素孚之公正人士,得為仲裁人。
各級商會、工業得聯合組織仲裁協會,登記仲裁人,辨理仲裁事件。 具有法律或各業專門知識,信望素孚之公正人士,得為仲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