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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最近親屬及家屬電話接見應行注意事項 8
八、電話接見均設有監聽設備,如有收容人談話內容不宜者,立即斷話處
    理。
民國 95 年 12 月 13 日修正
8
八、電話接見均設有監聽設備,如有收容人談話內容不宜者,立即斷話處
    理。
民國 91 年 04 月 01 日修正
8
八  電話接見均設有監聽設備,如有收容人談話內容不宜者,立即斷話處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