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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收容人朗讀勵志圖書應行注意事項 3
三  本應行注意事項,陳所長核可提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民國 90 年 11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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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應行注意事項,陳所長核可提所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