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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臺灣泰源技能訓練所受理媒體採訪攝影暨來賓參觀訪問注意事項 9
九  參訪人員如欲以本所為背景拍攝影片或錄影,經審查其劇情及拍攝過
    程,不影響教化及戒護者,得予准許。
民國 91 年 07 月 0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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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參訪人員如欲以本所為背景拍攝影片或錄影,經審查其劇情及拍攝過
    程,不影響教化及戒護者,得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