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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板橋行政執行處替代役役男生活暨服勤管理要點 5
伍  附則:
一  本處視業務需要,不定期召開役男座談會,檢討並策進役男生活服勤
    管理事項。
二  本要點由處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民國 91 年 06 月 18 日訂定
5
伍  附則:
一  本處視業務需要,不定期召開役男座談會,檢討並策進役男生活服勤
    管理事項。
二  本要點由處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