捌 受查核機關配合事項 受查核機關請安排簡報,並提供下列資料備查: 一 各機關現行法規及行政規則目錄。 二 行政規則通報流程 (含所屬機關) 。 三 九十年七月至十二月通報全國法規資料庫各月明細。 四 法規通報作業教育訓練相關證明文件 (如:簽到單、訓練計畫等) 。 五 機關內部管理措施及作業督導、考核等相關文件。 六 對於現行法制作業及法規通報創新建議,亦請檢附具體作法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