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臺灣雲林戒治所辦事細則 第 2 條
本所處理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
民國 88 年 03 月 03 日訂定
第 2 條
本所處理事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