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總務單位於發給證人日費、旅費後,將領據第二聯送還原承辦單位附 卷存查,另檢附證人傳票第二聯與證人日費旅費領據第一聯,依規定 程序結報。
八 總務單位於發給證人日費、旅費後,將領據第二聯送還原承辦單位附 卷存查,另檢附證人傳票第二聯與證人日費、旅費領據第一聯依規定 程序結報。
八 總務單位於發給證人日旅費後,將領據第二聯送還原承辦單位附卷存 查,另檢附證人傳票第二聯與證人日費、旅費領據第一聯依規定程序 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