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驗收應由承辦單位會同有關單位負責辦理,參加驗收人員職責如左: (一) 保管單位負責工程及財物數量之點收。 (二) 施工、監造或使用單位負責工程及財物品質之檢驗。 (三) 會計單位應負責規定程序監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