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監所作業基金提列改善收容人生活設施金處理要點 5
五  本會應組成運用計畫審核小組審核上開計畫,必要時並得實地評估,
    其評估結果簽請主任委員核定後據以執行。
民國 89 年 03 月 31 日修正
5
五  本會應組成運用計畫審核小組審核上開計畫,必要時並得實地評估,
    其評估結果簽請主任委員核定後據以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