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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資訊中心聘用暨約僱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 3
三  聘用暨約僱員之進用,由主任聘請各組組長及有關人員組成甄試小組
    辦理之。
民國 78 年 06 月 15 日訂定
3
  三  聘用暨約僱員之進用,由主任聘請各組組長及有關人員組成甄試小組
      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