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第三點所列實施評鑑之機關(構)及人員,應將填畢之評鑑表密封送 所屬檢察署人事單位彙送法務部人事處或逕行密送法務部人事處,評 鑑結果不得對外公布。
六 第三點所列實施評鑑之機關 (構) 及人員,應將填畢之評鑑表密封送 所屬檢察署人事單位彙送法務部人事處或逕行密送法務部人事處,評 鑑結果不得對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