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3 07:37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所長及副所長遴任要點 4
四  法醫所所長、副所長候選人以公開徵求方式辦理,並接受推薦或自薦
    。
民國 89 年 12 月 04 日訂定
4
四  法醫所所長、副所長候選人以公開徵求方式辦理,並接受推薦或自薦
    。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