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本所於核發受選送人出國進修費用前,應檢視下列文件: (一)受選送人已辦妥之出國手續、護照及相關簽證。 (二)第六點之書面契約。 (三)本所核發之出國進修同意書。
七 本所應審查受薦送人具備或簽署下列文件後,再行核發出國進修費用 : (一) 受薦送人已辦妥出國手續,並持有護照及相關簽證。 (二) 與本所簽訂之書面契約。 (三) 本所核發之出國進修同意書。
七 進修人員辦妥出國手續後,持已簽證之護照及本所核發之出國進修同 意書,據以向本所請領出國進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