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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3.12.23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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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離島監所人員轉調陞補實施要點 5
五 離島監所人員於屆轉調時,志願繼續服務離島者,從其志願。但再請 調時,遇缺優先調任之。
民國 78 年 10 月 18 日修正
5
五 離島監所人員於屆轉調時,志願繼續服務離島者,從其志願。但再請 調時,遇缺優先調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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