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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圖書室閱覽視聽簡則 5
五  本室所藏之書籍,除另有規定外,悉採開架式閱覽,閱覽人得自行選
    閱,閱畢置於運書車上。
民國 86 年 07 月 23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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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本室所藏之書籍,除另有規定外,悉採開架式閱覽,閱覽人得自行選
      閱,閱畢置於運書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