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部訂於114年12月12日(星期五)晚上5時至9時止,進行系統維護作業,作業期間將暫停服務,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現在位置:
- 法規內容
- 歷史法條
歷史法條
| 現行條文: |
廢/停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學員寢室守則 10十、寢室設施如有損壞或故障時,該寢室學員應報請總務組檢修。
寢室區域內設施之損壞或故障,如可歸責於學員者,本所得請求其賠
償。 |
10
十、寢室設施如有損壞或故障時,該寢室學員應報請總務組檢修。
寢室區域內設施之損壞或故障,如可歸責於學員者,本所得請求其賠
償。 10
十 寢室設施如有損壞或故障時,該寢室學員應報請總務組檢修。
寢室區域內設施之損壞或故障,如可歸責於學員者,本所得請求其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