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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調查局推行為民服務工作注意事項 1
一  實施目的:法務部調查局為貫徹政府為民服務政策,確保人民權益,
    藉以激勵民心士氣,擴大政治號召,特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加強
    為民服務工作實施要點」訂定本注意事項。
民國 69 年 10 月 00 日修正
1
一  實施目的:法務部調查局為貫徹政府為民服務政策,確保人民權益,
    藉以激勵民心士氣,擴大政治號召,特依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加強
    為民服務工作實施要點」訂定本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