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出版作業要點 8
八、本部及所屬機關出版品之專輯、專案研究報告等序言或前言,由機關
    首長具名或以編輯說明代替;期刊、參考資料、目錄、統計及彙編資
    料等,以編輯說明或稿約代替序言。
民國 98 年 12 月 07 日修正
8
八、本部及所屬機關出版品之專輯、專案研究報告等序言或前言,由機關
    首長具名或以編輯說明代替;期刊、參考資料、目錄、統計及彙編資
    料等,以編輯說明或稿約代替序言。
民國 96 年 03 月 08 日修正
7
七、本部所屬機關出版之專輯、專案研究報告等序言或前言由機關首長具
    名或以編輯說明代替;期刊、參考資料、目錄、統計及彙編資料等以
    編輯說明或稿約代替序言。
民國 90 年 07 月 23 日訂定
6
六  本部所屬機關出版之專輯、專案研究報告等序言或前言由機關首長具
    名或以編輯說明代替;期刊、參考資料、目錄、統計及彙編資料等以
    編輯說明或稿約代替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