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出版作業要點 7
七、本部及所屬機關出版品採隨選列印 POD(Print On Demand) 出版者
    ,應記載事項依照原出版品辦理。但版權頁應加註隨選列印產出說明
    及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07 日修正
7
七、本部及所屬機關出版品採隨選列印 POD(Print On Demand) 出版者
    ,應記載事項依照原出版品辦理。但版權頁應加註隨選列印產出說明
    及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