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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出版作業要點 22
二十二、本部及所屬機關之出版品依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規定繳交圖書予
        文化部時,除有特殊原因或已於網站公開者外,應辦理電子檔繳
        交作業;電子檔案繳交規格及繳交時應附文件或標籤記載事項,
        應依政府出版品電子檔繳交作業規定辦理。
民國 98 年 12 月 07 日修正
22
二十二、本部及所屬機關之出版品依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規定繳交圖書予
        行政院研考會時,除有特殊原因或已於網站公開者外,應辦理電
        子檔繳交作業;電子檔案繳交規格及繳交時應附文件或標籤記載
        事項,應依政府出版品電子檔繳交作業規定辦理。
民國 96 年 03 月 08 日修正
22
二十二、本部及所屬機關之出版品依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規定繳交圖書予
        行政院研考會時,除有特殊原因或已於網站公開者外,應辦理電
        子檔繳交作業;電子檔案繳交規格及繳交時應附文件或標籤記載
        事項,應依政府出版品電子檔繳交作業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