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完成驗收後,除委外辦理者外,機關內主辦單位應將業務需求量以 外之出版品移由總務單位辦理出售、寄存、分發與控存。但由主辦 單位辦理為宜者,不在此限。
十七、完成驗收後,除委外辦理者外,主辦單位應將業務需求量以外之出 版品移由總務單位辦理出售、寄存、分發與控存。但由主辦單位辦 理為宜者,不在此限。
十六 完成驗收後,除委外辦理者外,主辦單位應將業務需求量以外之出 版品移由總務單位辦理出售、寄存、分發與控存。但由主辦單位辦 理為宜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