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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調查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 8
八 請求權人於協議期日不到場者,本局酌量情形,得視為協議不成立或 另定協議期日。
民國 86 年 05 月 26 日訂定
8
八 請求權人於協議期日不到場者,本局酌量情形,得視為協議不成立或 另定協議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