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Toggle navigation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綜合查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回首頁
English
:::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法務部受理申請提供政府資訊及卷宗須知 1
一、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執行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六條及政府資訊公 開法有關申請提供政府資訊之規定,特訂定本須知。
民國 89 年 09 月 27 日訂定
1
一 為執行行政程序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六條規定,特訂定本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