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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印時間:114.01.25 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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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替代役役男服勤管理要點 14
十四 役男參加訓練或服勤時,除特殊狀況得由監督長官臨時規定穿著工 作或體育服裝外,一律穿著制服。 服勤之裝備機具,原則同矯正人員,並按需要配備之。
民國 90 年 04 月 04 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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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役男參加訓練或服勤時,除特殊狀況得由監督長官臨時規定穿著工 作或體育服裝外,一律穿著制服。 服勤之裝備機具,原則同矯正人員,並按需要配備之。
民國 89 年 08 月 18 日訂定
14
十四 役男參加訓練或服勤時,除特殊狀況得由監督長官臨時規定穿著工 作或體育服裝外,一律穿著制服。 服勤之裝備機具,原則同矯正人員,並按需要配備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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