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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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條文:
廢/停
法務部及所屬機關營繕工程遴選建築師作業補充規定 4
四 工程預算金額在「一定金額」以上而未達新台幣二億元者,由工程主 辦機關舉行公開徵圖、比圖方式辦理,並報部核備。
民國 86 年 09 月 15 日訂定
4
四 工程預算金額在「一定金額」以上而未達新台幣二億元者,由工程主 辦機關舉行公開徵圖、比圖方式辦理,並報部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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