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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圖書室借閱須知 8
八 進入圖書室內應保持安靜,不可高聲談話、吸煙、飲食、或有其他有 礙公共安寧及環境衛生之行為。
民國 91 年 04 月 02 日訂定
8
八 進入圖書室內應保持安靜,不可高聲談話、吸煙、飲食、或有其他有 礙公共安寧及環境衛生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