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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圖書室借閱須知 5
五  所借出之圖書,如因公務需要,本室得隨時通知借書人於指定日期歸
    還,該指定日期視同到期日。
民國 91 年 04 月 02 日訂定
5
五  所借出之圖書,如因公務需要,本室得隨時通知借書人於指定日期歸
    還,該指定日期視同到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