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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行政執行官甄審及訓練辦法 第 6 條
受訓人員在訓練期間之請假,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辦理。
民國 88 年 05 月 26 日訂定
第 6 條
  受訓人員在訓練期間之請假,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