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9 16:36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法務部暨所屬各機關資訊作業安全機密維護實施要點 8
八 電腦廠商維修人員於實施定期維護或故障排除時,作業部門應建卡備 查,並應派員在場監督。
民國 83 年 01 月 30 日修正
8
八 電腦廠商維修人員於實施定期維護或故障排除時,作業部門應建卡備 查,並應派員在場監督。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