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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資訊稽核小組作業規定 2
二  本部資訊稽核小組,由本部資訊中心、檢察司、監所司、政風司、總
    務司、人事處、會計處、統計處等單位各推派一員組成之。
民國 84 年 05 月 22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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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本部資訊稽核小組,由本部資訊中心、檢察司、監所司、政風司、總
      務司、人事處、會計處、統計處等單位各推派一員組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