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期屆滿人員應就其品德、學識、才能、健康及工作績效等項綜合考評其 服務成績,並視業務需要,予以調整適當職務。
職期屆滿人員應就其品德、學識、才能、健康及工作績效等項綜合考評其服務成績,並視 業務需要,予以調整適當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