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9 16:49
現在位置:
法規內容
歷史法條
友善列印
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
法務部暨所屬機關網際網路使用管理要點 9
九 使用人儲存於系統內之信息,以管理單位指配之容量為限。
民國 85 年 12 月 14 日訂定
9
九 使用人儲存於系統內之信息,以管理單位指配之容量為限。
資料來源:法務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