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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調查局工作人員獎懲審議委員會組織及執行要點 7
七  本會會期採不定期方式,由主任委員本「賞罰及時」之原則,適時召
    開。
民國 78 年 11 月 2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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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本會會期採不定期方式,由主任委員本「賞罰及時」之原則,適時召
    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