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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法條

現行條文: 廢/停法務部調查局工作人員獎懲審議委員會組織及執行要點 17
十七  本要點陳奉  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民國 78 年 11 月 21 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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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本要點陳奉  核定後施行,修正時亦同。